会计继续教育培训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会计人员每年参加一次继续教育。
我公司合作学校“上海嘉华进修学院”是上海市浦东新区财政局指定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定点单位,根据会计岗位培训有关规定,开展2006-2007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如下:
一、培训范围和内容:
凡注册在浦东新区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从事会计工作并持有浦东新区财政局颁发的有效会计证的会计人员都必须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为:
1、新企业会计准则
2、公司法新旧比照
3、税务筹划
二、培训时间:培训时间:3天24课时(包括2008年度)
三、培训费用:
2008年培训费、杂费(代办费)合计180元。
四、培训要求:
1、所有会计人员必须到财政局批准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定点培训单位参加培训,使用财政局统一印制的教材;
2、经培训考核后,由培训单位代理统一到财政局办理贴花确认手续。
五、报名时间:
周一~周五 9:00~17:00(节假日除外),报名时必须携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六、报名地址、联系电话、交通:
上海嘉华进修学院 (震业合作经营管理)
联系电话:62473292转培训部
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1486号东海广场3号楼1118座 交通路线:地铁二号线近静安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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